郑州市无烟单位标准
一、成立禁烟领导组织,将无烟单位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
1.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无烟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并职责明确;
2.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禁烟工作,并职责明确;
3.将禁烟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包括资金保障)。
二、建立健全禁烟考评奖惩制度
4.本单位有禁烟考评奖惩制度;
5.有禁烟考评奖惩标准;
6.有禁烟考评奖惩记录。
三、单位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7.本单位所属管辖区域至少在入口处、大厅、会议室、厕所、电梯、楼梯等区域内有醒目、规范的禁烟标识;
8.本单位室内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9.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办公场所无烟具摆放。
四、设有禁烟劝阻员和监督员
10.单位内设有禁烟劝阻员和监督员;
11.对禁烟劝阻员和监督员进行相关培训,并有培训记录;
12.有定期劝阻、监督记录。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禁烟宣传和教育
13.有固定的禁烟宣传栏、板(如电子显示屏、展板、宣传栏等);
14.有相关禁烟宣传材料;
15.通过单位官方网站、官方微博、飞信等新媒体形式广泛宣传。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16.有对职工进行禁烟知识相关培训,并有培训记录;
17.所有单位职工知晓单位室内场所禁烟。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18.掌握单位所有职工吸烟情况;
19.对员工提供禁烟帮助。
八、所属区域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20.所属区域范围内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
九、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21.本单位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22.向社会公布单位监督电话。
十、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
23.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
24.各级党政机关无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开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