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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作者: 时间:2019-10-22 点击数:

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要求及《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控烟考评奖惩制度》要求,对全校各部门的控烟工作进行考核。  

1)学校控烟督查组每月对学校控烟工作进行督查和巡查,有记录和奖惩建议。  

2)学校控烟劝阻员负责对班级、处室等管辖区域的控烟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做好记录。

2、学校控烟领导小组和督查组采取不定期抽查等形式进行考核,做好记录,将考核结果及时向控烟工作办公室反馈,提出整改措施和奖惩建议,由学校落实奖惩措施。

3、奖励

经申报并经学校考核评为“无烟办公室”的单位,或在创建无烟学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学校将结合绩效考核给于一定奖励。

4、处罚 

1)控烟工作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均与绩效考核和个人评优评先挂钩。考核发现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的员工,第一次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2)在专业部和班级管辖的控烟场所,每发现1名学生或家长吸烟或发现1个烟蒂,均扣班级管理分0.1分,依次类推; 扣分达到1分的 班级当年不能参评文明班级。

3)在办公室、实训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摆放烟具者,除没收烟具外,每发现1个扣管理分0.2分,依次类推;扣分达到1分的 处室当年不能评为文明处室。

4)对来访人员,每一位教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劝阻其在学校吸烟,制止不文明行为。对来访人员,听之任之,不加劝阻,致使其在学校吸烟,相关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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