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根据豫财教〔2012〕360号《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郑州市科技工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一、做好国家助学金宣传工作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使党和政府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助学金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国家助学金工作顺利开展,我校成立了以学校校长支德银、马越雁为组长,副校长闫英杰、周纪灿、王军、杨继萍为副组长,中层干部及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学校根据(豫教财〔2019〕84号)《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又组建了国家助学金困难认定领导小组。下设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地点在办公楼一楼,负责联络和常务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工会加强纪检监督,确保助学金政策全面落实到位。
三、具体方案如下
1、资助对象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集中连片地区农村户籍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及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经扶贫部门认定的、全国系统中困难比对数据相关家庭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
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每人每月资助200元,每学年2000元。
3、申请材料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
(2)、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审核原件、交复印件);
4、困难认定
对提交申请的学生,学校困难认定小组进行认定,认定结果为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1、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2、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
4、班级认定小组进行认定、校级认定小组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有关部门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6、学生提供社保卡,由上级资助部门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社保卡中。